用户名: 密码: 协会介绍 政策法规 免费索取白癜风相关资料
400白癜风科研指导网
中 华 医 师 协 会 主 办
会话专家 科研进展 康复图库 医学知识 自我护理 视频直播
首页  预约专家|在线留言|设备|疗法指南|媒体报道|学术论文|皮肤专家|医院指南|遮暇档案|药品介绍|日常保健|自我诊断|临床案例
 加入收藏  网站地图  您现在的位置: 400白癜风科研指导网 >> 政策法规 >> 文章正文
  求诊专区
  白癜风热点
普通文章 民间治疗白殿风偏方
普通文章 治疗白癜风从饮食做起
普通文章 宜多吃富含酪氨酸和铜、锌、
普通文章 小心!食物中的白癜风的“帮
普通文章 提高自身免疫力的10种方法
普通文章 是什么原因造成白癜风的?
普通文章 老中医的偏方
普通文章 白癜风的治疗见效时间是多长
  视频直播
  美肤热点
普通文章 乳液、面霜和精华液的区别
普通文章 混合型皮肤基本护理方法
普通文章 美白洗面奶具有美白功效吗
普通文章 如何使用遮瑕霜
普通文章 化妆的顺序
普通文章 手把手教你如何使用遮瑕膏
  本类热点
普通文章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普通文章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普通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普通文章 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
普通文章 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
普通文章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
普通文章 麻醉药品管理法
普通文章 精神药品管理法
普通文章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法
普通文章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3
www.4008861313.com 400白癜风科研指导网 2007-10-2 8:55:46 政策法规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人民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制作、发放、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二)非法变更公民身份号码,或者在居民身份证上登载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项目以外的信息或者故意登载虚假信息的;

  (三)无正当理由不在法定期限内发放居民身份证的;

  (四)违反规定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

  (五)泄露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核定。

  对城市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农村中有特殊生活困难的居民,在其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居民身份证时,免收工本费。对其他生活确有困难的居民,在其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居民身份证时,可以减收工本费。免收和减收工本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

  公安机关收取的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全部上缴国库。

  第二十一条 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申请领取和发放居民身份证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另行规定。

  第二十二条 本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同时废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在依照本法换领居民身份证前,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换领居民身份证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进入论坛】【留言咨询】【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专科医院/疗法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重庆 | 河北 | 辽宁 | 甘肃 | 吉林 | 山东 | 山西 | 安徽 | 浙江 | 江苏
     江西 | 广东 | 福建 | 海南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四川 | 云南 | 贵州 | 陕西 | 青海 | 宁夏
     广西 | 西藏 | 新疆 | 香港 | 澳门 | 台湾 | 内蒙古 |黑龙江
    MEDICAL DOCTOR ASSOCIATION OF CHINA 02164650665
    网站简介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意见反馈 / 权益维护
    本网站(www.4008861313.com)所刊载的400白癜风科研指导网所有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录相、广告、商业信息及电子邮件
    的全部内容,除标明之外,版权归中国医师协会所有,受版权、商标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及国际条约的保护。
    咨询电话:咨询电话:4008861313(全国免费)021-64650665 Email:4008861313@163.com 沪ICP备08005968号